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学院动态» 通知公告

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doc

甘肃省2021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从源头上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甘肃省决定2021年继续选调一批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共计划选调1000人。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院校的毕业生,已经签定省(区、市)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202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间截2021731

6.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优先选调

7.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7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7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731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推荐报名

采取学校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按照选调条件审核推荐。

报考人员自202010260800116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下载打印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2经院校党组织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电子版电子版需为PDF格式,分辨率300dpi;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定向到甘肃省就业且无定向工作单位毕业生,需同时上传协议电子版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省委组织部对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于2020102808001110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11130800112109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20201121上午9001200笔试考点设置在兰州,具体见《准考证》。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202011,登录甘肃组工网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有关事宜。

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请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14天开始,测量体温,如实填写《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疫情防控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3)。考试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和填写的体温测量登记表A4纸质版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考试用具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用品。

  1. 面试。面试考点设置在兰州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根据考试期间国内疫情情况,甘肃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对中、高风险地区来甘考生各项疫情管控措施。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省委组织部根据有关单位选调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单位。

(五)体检

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直部门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各市党委组织部组织市县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主要了解拟录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档案、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专题培训

选调生到岗工作一段时间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

四、日常管理

1.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并进行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村任职2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试用期及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其他事宜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提供、填写虚假信息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3.政策咨询电话:1391995506513919955265技术咨询电话:09318928492;监督电话:093112380(选调生招录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甘肃省委组织部将于202010月下旬组织开展宣介,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各相关高校就业信息。

本公告由甘肃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范围

2.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3.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监测信息登记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010


附件1

甘肃省2021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范围

  1. 113所国内院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排名不分先后)

2.7所有省级一流学科的甘肃省属院校,针对省级一流学科进行选调:

西北师范大学10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美术学);兰州交通大学6个:化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兰州理工大学5个: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甘肃农业大学4个:作物学、畜牧学、兽医学、草学);甘肃中医药大学3个: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甘肃政法大学3个:法学、公安技术、工商管理);兰州财经大学2个:应用经济学、统计学

附件2

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报名推荐登记表

毕业高校(公章):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生日期

(岁)

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

籍贯

生源

婚否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2021年月日

特长及爱好

在校曾任何种职务

既往病史

手机电话

(从高中填起)

奖惩情况

家庭成员情况

本人签名

我承诺,本人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签名年月日












(背面)

主要课程学习成绩

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第二学年学习成绩

第三学年学习成绩

课程

名称

上学期

下学期

课程

名称

上学期

下学期

课程

名称

上学期

下学期

教务处盖章

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负责人签字 院、系党总支签章

负责人签字 高校签章











填表说明:

  1. 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填写,以免影响正常选调工作,未经高校党委签章此表无效。

  2. “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3. “奖惩情况”中,奖励包括考生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处分包括在校期间各类处理处分材料。相关材料请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附上。

  4. “学习成绩”栏后须盖教务处章。如有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单(表)可附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免填此栏。


附件3

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监测信息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就读学校

户籍

手机号

现居住地

身份证号

是否高、中风险地区

旅居史人员

是()

否()

考生抵(在)甘时间

疫情期间未离甘()

抵甘时间:年月日

是否为已治愈的确诊病例

是()

否()

近期有无发热、咳嗽、

呼吸不畅等症状

是否为无症状

感染者

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是否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

是否为近1月有境外旅居史人员

以上所有内容务必如实填写完整。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考生本人承诺:根据疫情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实测量、记录每日体温,保

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 日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