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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公告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沿于1998年创办的重庆市行知技工学校。学校坐落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域,毗邻大学城,占地1750亩。

学校是教育部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项目试点学校,新能源汽车专业专本贯通试点学校,教育部“1+X”证书试点院校,工信部大数据产业人才基地,职业院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项目实验学校,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重庆市技能人才综合服务定点服务机构,重庆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应急救援集训基地,重庆轻工联盟、重庆市食品工业产教融合协同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成立了全国火锅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中欧智能制造、全国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

一、招聘岗位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学院
(部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条件要求

其他

拟到岗
时间

药学与护理学院

行政岗

副院长

1

研究生及以上

药学或护理类相关专业

应聘中层干部正职,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任中层干部副职满2年及以上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应聘中层干部副职,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随时面试随时上岗

学生处

行政岗

辅导员

2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新疆籍贯,会维吾尔族语言,中共党员

随时面试随时上岗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史党建等相关专业

协助处理教学秘书与行政工作,承担《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的教学任务,积极参加科研,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5.8

药学与护理学院

专任教师

中药学教师

1

中药学

能够承担专业相关核心及基础课程,如《中药学》、《中药炮制技术》《中药饮片调剂》等

2025.8

护理教师

1

护理学、临床医学等专业

能胜任护理专业教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025.8

社区康复教师

1

护理学、临床医学等专业

能胜任社区康复专业教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025.8

智能制造学院

专任教师

机电一体化教师

1

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

可承担机械制造、液压与气动技术、多轴加工技术等2门及以上课程;有实操或者比赛相关经验者优先

2025.8

工业机器人教师

2

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

可承担机械制造、液压与气动技术、多轴加工技术等2门及以上课程;有实操或者比赛相关经验者优先

2025.8

新能源汽车技术教师

5

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

可承担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三电课程、整车故障诊断与维修、汽车单片机等专业课程;有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2025.8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教师

2

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

可承担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三电课程、整车故障诊断与维修、汽车单片机等专业课程;有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2025.8

详情见官网附件1《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方式与条件

(一)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试讲、自我介绍、专业问答、技能展示等环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突出的服务意识与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综合能力和办公软件处理能力;

5.服从学校安排,具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日期:即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3.须提交个人材料

(1)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应聘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重要获奖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成绩单。

请将以上所有材料压缩为10M以内的电子文件,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岗位+高校招聘网”,发送至电子邮箱cqivcrsc@163.com 抄送 565088167@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对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入职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携带个人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前完成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心理测试均合格者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入职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体检报告、心理测试结果提交学校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为6个月,经学校考核同意转正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四、其它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者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龙老师 023-61738009

电子邮箱:cqivcrsc@163.com 抄送 565088167@qq.com

温馨提示:学校未在校外设立任何形式的招聘机构,也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联合招聘,敬请广大求职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